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2-02-26 08:02:02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2年3月3日起对旗下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本次修改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自2022年3月3日起,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了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投资者可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渠道申购与赎回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外渠道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与上市交易,C类基金份额不参与上市交易。

二、新增C类基金份额后的基金费率结构:

(一)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简称: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LOF)A,基金代码:501015。

1、申购费率

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50%

100万≤M<300万 1.00%

300万≤M〈500万 0.50%

M≥500万 每笔1000元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场内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2、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场外/场内赎回费率:

持有期 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 1.50%

7日≤持有期<30日 0.75%

30日≤持有期<365日 0.50%

365日≤持有期<730日 0.25%

持有期≥730日 0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30个自然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3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50%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大于等于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基金份额(拟新增加的份额),基金简称: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LOF)C,基金代码:015271。

1、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 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 1.50%

7日≤持有期<30日 0.5%

持有期≥30日 0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30个自然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3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50%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大于等于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4% ÷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上述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投资人办理场外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或C类份额时,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或C类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场外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投资人场内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超过1,000元的应为1元的整数倍(含申购费)。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外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内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对《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完善了相关表述。本项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公司将同时对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查阅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