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安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2022-03-22 10:05:04

  根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3月22日起,新增华安证券为以下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投资者自2022年3月22日起可在该代理券商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简称

512780 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京津冀基 京津冀ETF

516970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建50 基建50ETF

517350 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概科技 中概科技ETF

518600 广发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金 上海金ETF

588060 广发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科创 科创板龙头ETF

510360 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300 沪深300ETF基金

510510 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500 中证500ETF基金

512580 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碳中和 碳中和龙头ETF

512680 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军工基金 军工ETF基金

512910 广发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0ETF 中证100ETF

512980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传媒ETF 传媒ETF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