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聚源债券(LOF)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2-06-27 06:13:04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聚源债券(LOF)

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6月22日

送出日期:2022年6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广发聚源债券(LOF) 基金代码 162715

下属基金简称 广发聚源债券(LOF)A 下属基金代码 162715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05-08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07-10

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1-04-08

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吴迪

证券从业日期 2014-10-30

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

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如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其他 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

国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和解决方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

定。

场内简称 广发聚源LO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投资目标

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

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

支持证券、次级债券、集合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

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

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和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

申购、新股增发和可转债申购。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

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今后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利率互换、利率期货等固定收益

类金融衍生工具或其他投资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具体包括:1、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2、类属配置策略;3、信用债券投资

主要投资策略

策略;4、息差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详见《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份额成立当年(2013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

费用类型 备注

/持有期限(N) 率

- 0.00% 场内

M

100万元 ≤ M

500万元 ≤ M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0万元 1000元/笔 非特定客户

M

100万元 ≤ M

500万元 ≤ M

M ≥ 1,000万元 1000元/笔 特定客户

N

N ≥ 7日 0.10% 场内

N

赎回费

7日 ≤ N

30日 ≤ N

N ≥ 90日 - 场外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3.特定客户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时,方适用上述特定客户申购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

师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其他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等费用,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主体一般是信用资质相对较差的中小

微企业,其经营状况稳定性较低、外部融资的可得性较差,信用风险高于大中型企业;同时由于其财务数

据相对不透明,提高了及时跟踪并识别所蕴含的潜在风险的难度。其违约风险高于现有的其他信用品种,

极端情况下会给投资组合带来较大的损失。

(2)上市交易的风险。本基金A类份额将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上市,由于上

市期间可能因信息披露导致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基金,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

交易对手不足导致基金流动性风险;另外,当基金场内A类份额持有人将份额转向场外交易后导致场内的

基金份额或持有人数不满足上市条件时,本基金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3)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本基金场内A类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可能

不同于其份额净值,从而产生折价或者溢价的情况,虽然基金的份额净值反映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状况,

但是交易价格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中国的经济情况、投资人对于中国市场的信心以及本基金的供需

情况等。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

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

3、开放式基金所共有的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合规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投资管理风险等。

4、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部分或

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1)《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2)《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3)《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