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13 14:23:26

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10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工银香港中小盘 基金代码 002379

下属基金简称 工银香港中小盘人民币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2379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 境外托管人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3月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单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12月1日

基金经理 耿家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8年6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在香港上市的中小盘中国概念股票,持续关注经济转型中新业态和政策扶持的行业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

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股票的投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香港市场上市的中小盘中国概念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用国际化的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依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考虑经济情景、类别资产收益风险预期等因素,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 在股票选择策略方面,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在香港及其他境外证券市场交易的中小盘中国概念股,其中投资于香港上市的中小盘中国概念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建立了系统化、纪律化的投资流程,遵循初选投资对象、成长性评估、投资吸引力评估、组合构建及优化等过程,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中小盘股票,构造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收益率×50%+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收益率×30%+香港三个月期银行同业拆借利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投资于香港等海外市场中小盘中国概念股的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区域配置图表为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情况,国家类别根据其所在证

券交易所确定,其所示比例为占资产净值的比例。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9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

值增长率。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300万元 1.00%

3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1年 0.50%

1年≤N<2年 0.30%

N≥2年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8%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3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44,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27%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

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

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风

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

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等境外市场上市的中小盘中国概念股票,海外证券市场可能对于负面的特

定事件、该国或地区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的反映较境内证券市场有诸多不

同。此外,相关的投资目的地如香港的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这

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上述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

增加。

在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

向各国、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各国、地区的税

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进行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本基金可能须向该等国家或地区缴纳基

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到的额外税项。

本基金将主要通过投资于香港等海外市场上市的中小盘中国概念的股票,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由

于上述企业大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其高成长可能带来较高预期收益。但叠加自身经济周期、产业结构的调

整和市场发展的成熟度等问题,中国概念的股票可能具有相对于境外成熟市场的其他类型股票波动性偏高

的特点。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