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摩数字经济混合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14 14:21:37

摩根士丹利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摩数字经济混合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17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摩数字经济混合 基金代码 017102

下属基金简称 大摩数字经济混合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7103

基金管理人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3月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雷志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11月14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关注数字经济的投资机会,精选与数字经济相关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数字经济的相关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股票、债券和货币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合理预测各类资产的价格变动趋势,确定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此基础上,积极跟踪由于市场短期波动引起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偏差和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平稳的基础上,获取相对较高的基金投资收益。 (二)股票投资策略 1、数字经济的界定 国家统计局2021年5月发布《数字经济及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 本基金所投资的“数字经济”主题主要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数字产业化,主要包括数字经济运行的基础设施以及在此基础上运行的应用和平台经济相关产业链,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主要分布于电子、通信、计算机行业;应用和平台经济主要分布于传媒、社会服务、公用事业行业。 产业数字化,主要包括被数字技术深度改造升级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的传统行业。传统行业应将数字技术运用于其采购、生产、销售和管理等各环节,打造新型数字化应用场景,包括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慧建筑。本基金投资于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行业包括电力设备、机械设备、汽车、交通运输、家用电器以及服务于上述行业的基础化工、有色金属。 2、个股选择 个股选择方面,本基金将在数字经济主题界定的基础上对潜在标的股票进行审慎筛选和审核,构建备选股票池并动态更新。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主要债券资策略包括: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策略、公司/企业债券策略、可转换债券策略等。 (四)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五)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1、可转债投资策略

当正股价格处于特定区间内时,可转换债券将表现出股性、债性或者股债混合的特性。本基金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正股进行分析,从行业背景、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期权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机会,在价值权衡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审慎进行可转换债券的投资。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基础资产的构成及质量等基本面研究,结合相关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谨慎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因此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获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数字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80% +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注:本类别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6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6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大摩数字经济混合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2.07%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

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基金风险表现为基金收益的波动,基金管理过程中任何影响基金收益的

因素都是基金风险的来源。基金的风险按来源可以分为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

规性风险、政策变更风险、税收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基金管理

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

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属于股

票仓位偏高且相对稳定的基金品种,受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影响较大,如果股票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

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投资者面临无法获得收益甚至可能发生较大亏损的风险。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

期投资理念,重视股票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和债券

市场的下跌风险。本基金非现金资产中不低于80%的资产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数字经济主题相关公司证券,

须承受与该主题相关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对于数字经济主题相关公司定义和筛选标准的确定是基于该公司

过往历史数据及其他多方面因素,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个券投资决策中给基金

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该类主题证券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

因素的影响,因此,当该类主题相关公司表现不佳时,本基金的净值将会受到较大影响,本基金整体表现

在特定时期内可能低于其他基金。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A、基差风险: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标的指数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的价差被称为基差。基差风险是期

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由于期货与现货间价差的波动,可能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

损益的风险。

B、保证金管理风险: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保证金账户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资金管理要

求较高。保证金预留过多会导致资金运用效率过低,减少预期收益。保证金不足将存在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从而导致超出预期的损失,并使得原有的投资策略不能得以实现。

C、杠杆风险:由于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效应,因此放大了基金财产波动幅度。

D、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类似的合约品种在相同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表现为两种情况:

1)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2)价格变动的幅度不同。类似合约品种的价格,在相同因素作用下变动幅度上

的差异,也构成了合约品种差异的风险。

E、流通量风险:是指因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可能导致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

头寸的风险。

(3)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尽管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但仍面临

以下风险:

A、信用风险:若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

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B、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

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C、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

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D、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E、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

的损失。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

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

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

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5)本基金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

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证券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因此,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时,需考虑估值方

法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

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6)《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则基金合同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

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本基金特有风险外的其他风险请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

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

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法规要求更新。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

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的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88-668】

1.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