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5 14:28:37

中欧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4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欧可转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4993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可转债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4993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可转债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4994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1月1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李波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2月1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7年7月24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次级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现金、权证、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所有可转换债券所对应的股票进行基本面分析,具体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具有良好成长潜力且估值合理的标的股票,分享标的股票上涨的收益。可转换债券通常附有赎回、回售、转股修正等特殊条款,本基金将根据可转换债券上市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融资需求,对发行人的促进转股意愿和能力进行分析,把握投资机会。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在债券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2.本产品于2020/10修改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为投资标的。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2.本产品于2020/10修改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为投资标的。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中欧可转债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0≤M<100万 0.80%

100万≤M<500万 0.5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0天≤N<7天 1.50%

7天≤N<365天 0.10%

365天≤N<730天 0.05%

N≥730天 0.00%

注:上表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除外)申购A类

基金份额的情形;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费率适用情况详见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中欧可转债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0天≤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N≥30天 0.00%

申购费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0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中欧可转债债券C 0.4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7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1.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

期报告披露为准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中欧可转债债券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22%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

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

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中欧可转债债券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62%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

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

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利率风险,3、信用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6、法律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策略风险;

-其它风险;

-特有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比例合

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需要承担债券市场整体下跌的风险。另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需要承担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债券价

格受所对应股票价格波动影响而波动的风险以及在转股期或换股期不能转股或换股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措

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面临保证金风险。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

具有杠杆性风险。另外,国债期货在对冲市场风险的使用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为国债期货合约与合约标

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基差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但仍或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

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市场利率波动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受资产支持证券市

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

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

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投资于存托凭证可能会面临由于境内外市场上市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

构、股东权利等差异带来的相关成本和投资风险。在交易和持有存托凭证过程中需要承担的义务及可能受到

的限制,应当关注证券交易普遍具有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本基金还参与股票投资,因此,本基金也将面临股票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

财产清算并终止,投资者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基金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

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

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

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9700]

1、《中欧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欧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中欧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