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500指数增强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8 07:06:33
华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500指数增强C)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华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代码014587
下属基金简称华安中证500指数增强C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14588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5月24日-
期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2年5月24日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马韬
证券从业日期2014年7月20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中证5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
投资目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
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
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股指期货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投资范围
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基金
管理人在依法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500指数。
1、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利用量化选股模型,在保持对中证500指数紧密跟踪的前提下,力争实现
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具体策略包括:
(1)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
(2)量化增强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6、参与融资业务相关策略
7、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8、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
风险收益特征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
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N<7天1.50%
赎回费7天≤N<30天0.50%
N≥30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别
管理费0.6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
0.40%销售机构
务费
审计费
40,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用
信息披
5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其他费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
用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
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
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华安中证500指数增强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25%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股
指期货投资风险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相关风险、参
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的风
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
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
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或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
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新股市值配售、成份股停牌或摘牌、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
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以及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等因素使本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主动增强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投资策略,将基于数量化投资分析及基本面研究等方法智能筛选优质上市公司、优
化投资组合,根据模型结果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组合投资,以争取实现指数增强型的目标。这种基于对宏观经
济、基本面等深度研究、通过基金管理人开发的量化选股模型做出优化调整投资组合的决策,最终结果仍然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投资收益率可能高于标的指数收益率但也有可能低于标的指数收益率,存在与标的
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的风险。
5、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
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6、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在极端情况下,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大面积停牌,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成份股以获取足额的符
合要求的赎回款项,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设置较低的赎回份额上限或者采取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
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
7、成份股退市的风险
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股的退市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
制定成份股替代策略,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8、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
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
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
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
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9、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
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
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1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11、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2)汇率风险;(3)境外市场的风险
12、参与融资业务相关风险
13、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14、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15、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科创板,如投资,将面临科创板股票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市
场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3)流动性风险;(4)退市风险;(5)系统性风险;(6)集中度风
险;(7)政策及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16、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的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
存在差异,本基金须承受与之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1)中小企业经营风险;(2)股价波动风险;(3)
流动性风险;(4)集中度风险;(5)转板风险;(6)退市风险;(7)由于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可能引发
的风险;(8)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应提交上海金融仲裁院,根据该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
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