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临时停牌公告

2024-10-14 07:03:3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临时停牌公告

近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安中证国有企

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扩位简称:国企红利ETF,交易代码:

56106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

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将于2024年10

月14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4年10月14日10:30起复牌。现特向

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

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

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

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

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

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

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