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2024-10-28 07:02:05
关于调整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
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
低至0.05%。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九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第十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托管协议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自2024年10月29日起生效,本基
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鹏华
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应更新。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更新基金管理
人信息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3、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规定相应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
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的有关
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
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