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分红公告

2024-11-08 07:04:44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前端交易代码

后端交易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标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

份额)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份额净值(单位:人民

币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南方沪深300ETF联接

202015

202015

202016

2013年5月16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2024年10月31日

-

1,202,233,963.87

120,223,396.39

-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第4次分红

南方沪深300ETF联接A

202015

202015

202016

1.5016

963,186,663.62

96,318,666.36

0.7300

南方沪深300ETF联接C

004342

-

-

1.4703

125,984,593.86

12,598,459.39

0.7300

南方沪深300ETF联接I

021022

-

-

1.5015

113,062,706.39

11,306,270.64

0.7300

  注:《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4年11月12日

2024年11月12日

2024年11月13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24年11月12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4

年11月13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

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

算。2024年11月14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

投资的份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

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

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出托管户的日期。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