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6-06-05 07:13:45 易天富
鹏华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年06月03日
送出日期:2026年06月0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上证AAA科创债ETF 基金代码 551030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07月1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若有)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07月17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张羊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5年07月1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王中兴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5年07月1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8年06月30日
张佳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5年08月0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09月07日
场内简称 科创债券(扩位简称:科创债ETF鹏华)
其他(若有)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
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本基金合同终止。注:无。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本部分请阅读《鹏华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
投资范围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做出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2、其他债券投资策略;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5、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收益率。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注: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3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 销售机构审计费用 55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费 12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20%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测算中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合同费率,不含费率优惠,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债券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债券市场。标的指数成份债券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债券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债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尽管可能性很小,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人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5)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
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
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
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7)成份券停牌、摘牌或违约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摘牌或发生违约,发生成份券停牌、摘牌或违约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1)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2)停牌成份券可能因其权重占比、市场复牌预期、现金替代标识等因素影响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的折溢价水平。3)若成份券停牌时间较长,在约定时间内仍未能及时买入或卖出的,则该部分款项将按照约定方式进行结算(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相关约定),由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损益并使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4)在极端情况下,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大面积停牌、摘牌或违约,基金可能无法及时
卖出成份券以获取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
置较低的赎回份额上限或者采取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8)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尽管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9)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基金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的运作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的计算与公告,并将提前公告。IOPV与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计算可能出现错误,投资者若参考IOPV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需投资者自行承担。(10)退市风险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导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11)投资人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可能仅允许对部分成份债券使用现金替代,且设置现金替代比例上限,因此,投资人在进行申购时,可能存在无法买入申购所需的足够的成份债券,导致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如基金组合中不具备足额的符合条件的赎回对价,可能导致赎回失败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债券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
能导致投资人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而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还可能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定申购份额上限(或赎回份额上限),如果投资者的申购(或赎回)申请接受后将使当日申购(或赎回)总份额超过申购份额上限(或赎回份额上限),则投资者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可能失败。(12)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本基金赎回对价主要为组合证券,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部分成份债券流动性差等因素,导致投资人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风险。(13)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本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因多种原因,导致代理申购、赎回业务受到限制、暂停或终止,由此影响对投资者申购赎回服务的风险。2)登记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如对投资者基金份额、组合证券及资金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理解偏差的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期货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机构。3)第三方机构可能违约,导致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风险。(14)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评级风险等。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收益来自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因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还面临基础资产特定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15)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16)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信用衍生品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指在信用衍生品存续期间,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的债券主体经营状况或利率环境发生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价格出现波动的风险。(17)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
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
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
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因此,在本基金的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2、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二)重要提示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3)基金份额净值(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