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6-06-09 11:11:11 易天富

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出具日:2026年5月13日清算报告公告日: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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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87号文注册募集,于2016 年12月14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根据《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截至2026年3月26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终止条件,已于2026年4月10日进入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2026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本次清算期间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3日,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于2026年4月10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容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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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银广利混合;基金代码:003848/003849)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14日

4、清算起始日:2026年4月10日

5、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1,063,970.45份6、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风险控制的前提下,通过科学严谨、具有前瞻性的宏观策略分析以及个券精选策略,结合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7、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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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六个部分组成。

9、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沪深 300 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10、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11、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87 号文《关于准予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 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00,039,171.68份基金份额。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26年4月10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或不再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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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财务会计报告

1、2026 年4月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单位:人民币元最后运作日

2026 年4月9日

资产:货币资金存出保证金资产总计

1,143,703.73

2.88

1,143,706.61

负债和净资产负债: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

7,816.27

185.66

30.93

应付销售服务费其他负债负债合计

22.29

35,000.00

43,055.15

净资产:实收资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1,063,970.45

36,681.01

1,100,651.4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注:报告截止日2026年4月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为1,063,970.45 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292,392.07份,基金份额净值1.0293元;C 类基金份额771,578.38份,基金份额净值1.0364元。

1,143,706.61

五、 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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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截至2026年3月26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清算起始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26年4月10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26年4月10日。

3、清算报告编制基础

自2026年4月10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清算本基金,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26年4月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基金管理人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是为了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之用,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鉴于本财务报表的特定性质,本财务报表仅包含最后运作日的资产负债表,未包括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对应的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未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以及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六、 基金财产分配

自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3日止的清算期间,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本次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基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1,143,703.73元,其中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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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币234.69 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活期存款利息款项。截至2026年5月13日(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上述垫付资金尚未划入托管户。(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2.88元,均为存出保证金应计利息。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存出保证金利息。截至 2026年5月13日(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上述垫付资金尚未划入托管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于2026年4月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已确认的应付赎回款余额为人民币7,816.27元,截至2026年5月13日(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款项已支付。(2)本基金于2026年4月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85.66元,截至2026年5月13日(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款项已支付。(3)本基金于2026年4月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30.93 元,截至2026年5月13日(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款项已支付。(4)本基金于2026年4月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22.29元,截至2026年5月13日(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款项已支付。(5)本基金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其他负债为人民币35,000.00 元,为预提审计费。截至2026年5月13日(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款项已支付。4、清算期间2026年4月10日(清算开始日)至2026年4月23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一、收入

金额

1、利息收入(注1)

减:二、费用

154.30

154.30

1、其他费用(注2)

三、利润总额

1,350.00

1,350.00 -1,195.70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收益 - -1,1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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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6年4月10日(清算开始日)至2026年4月23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银行存款的利息。注2:其他费用为清算期间计提的清算审计费用。5、清算期间2026年4月10日(清算开始日)至2026年4月23日(清算结束日)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项目单位:人民币元一、2026年4月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净资产金额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100,651.46 -1,195.70

二、2026年4月23日(清算结束日)基金净资产

1,099,455.76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清算结束日2026年4月23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099,455.76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的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自本次清算期起始日2026 年4月10日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产生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后续产生的各类划付手续费由投资者承担。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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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6 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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