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理财2号展期手续办理截止日的提示性公告

2012-03-19 14:56:33

尊敬的委托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信理财2号”或“本集合计划”)在满足法规要求展期条件的情况下,将于2012年3月23日起延长存续期并实现合同重要条款变更。

为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特将展期手续办理时间提示如下:

1、如您希望参与中信理财2号展期,请务必在2012年3月22日(周四,含3月22日)15:00前到原参与网点办理中信理财2号展期续签合同事宜,以电子合同方式签署《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展期及合同变更)(以下简称“《新合同》”)。

敬请委托人注意:请确保中登基金账户及电子合同信息与原持有产品账户客户信息一致。如果委托人原持有产品账户信息与中登账户信息及电子合同信息作比对(包括:客户姓名、客户类型、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代销机构代码),核定不通过的,管理人将做强制赎回,管理人和托管人按照《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规定将您所持份额按届满日(2012年3月22日)份额净值做到期退出处理(免收退出费)。

2、如您未在上述时点前办理完《新合同》签署工作,将视为您不参与中信理财2号展期,我们将在原存续期届满日(2012年3月22日)后按照《原合同》规定将您所持份额按届满日(2012年3月22日)份额净值做到期退出处理(免收退出费)。

3、前期签署《对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及合同变更征询函的回函》表示同意、但未签署《新合同》的委托人,将不能成功参与本集合计划展期,特提醒您在2012年3月22日(周四,含3月22日)15:00前到原参与网点办理《新合同》签署事宜。

具体手续办理流程请参见www.cs.ecitic.com,《关于办理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及合同变更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