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金贝壳4号(创新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1次分红公告

2015-07-01 11:27:00

尊敬的委托人:国海金贝壳4号(创新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1年6月23日成立以来,经过管理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管理,截至2015年6月19日,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为1.6876元,单位累计净值为1.6876元。本着及时回报委托人的宗旨,根据本集合计划《合同》和《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拟于2015年7月3日进行本集合计划的第1次分红。经本公司计算并由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一、收益分配办法本集合计划拟向委托人按每10份集合计划份额派发红利2元(含业绩报酬)。二、收益分配时间1、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6月19日2、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5年7月3日3、红利再投资日:2015年7月6日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7月7日三、收益分配方式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默认的方式为现金分红。四、收益分配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全体持有人。五、收益发放办法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委托人选择的分配方式进行处理。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分红资金按分红再投资日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集合计划份额,计入委托人集合计划账户;选择现金方式的,管理人将现金红利款划往推广机构账户,再由推广机构划入委托人账户,资金达到客户银行账户或资金账户以推广机构划款时间为准。六、费用说明本计划本次分红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参与费用,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七、咨询办法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hzq.com.cn。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95563。八、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本集合计划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即2015年6月19日)单位净值为1.6876元,本次拟每单位分红0.2元,分红之后的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不低于初始面值。未来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集合计划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仍有可能低于1元初始面值。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