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长江证券超越理财量化精选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征询公告

2015-08-07 11:27:00

尊敬的委托人: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的理财服务,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长江证券超越理财量化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本次合同变更方案内容如下: 一、合同变更的相关约定 《长江证券超越理财量化精选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修订版3)》(以下简称《合同》)第十九部分对合同修改程序做出了明确约定。相应条款约定如下:“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应书面达成一致并在管理人网站公告。委托人不同意变更的,应在管理人设置的特别开放期内退出全部份额。委托人未在特别开放期退出全部份额的,视同委托人已经同意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于特别开放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生效,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二、合同变更内容 1、更新管理人基本信息; 2、修改股指期货投资组合投资比例; 3、修改集合计划开放期。 《合同》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附件1。 《长江证券超越理财量化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相关内容一并调整。 《说明书》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附件2。 三、托管人对本次合同变更的许可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同意本次管理合同的变更,请参见附件3。 四、变更方案的安排 根据《长江证券超越理财量化精选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修订版3)》的约定,经托管人同意,现向委托人征询意见,征询期为2015年8月7日。不同意变更的委托人,应在集合计划开放日2015年8月7日申请全部退出。上述开放期结束后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的委托人,以行为表明同意合同变更。征询期间参与的委托人,以其行为表明同意本次合同变更,并接受变更后的全部条款。 五、合同变更的效力及生效时间 本征询公告及托管人对此次变更的回函构成变更后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后的合同在征询意见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2015年8月10日)正式生效,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