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证券安康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特殊开放期及进入新的避险周期的公告

2016-08-18 06:40:57

根据《招商证券安康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有关约定,“管理人可以在新的避险周期开始前安排特殊开放期接受委托人的申购申请,特殊开放期不接受退出申请。该特殊开放期结束后进入新的避险周期,在新的避险周期内每满三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开放,接受委托人的参与和退出申请。以上开放期和开放安排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2016年8月22日(星期一)—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安排招商证券安康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安康添利”、“本集合计划”)特殊开放期,本特殊开放期接受委托人的参与申请,不接受退出申请。 本次特殊开放期产品规模上限为50亿份,并将在本次特殊开放期结束后进入新的避险周期。新的避险周期为三年,避险周期开始日为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到期日为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实际避险周期情况将按照工作日进行调整)。 本集合计划在新的避险周期内每满三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安排开放,接受委托人的参与和退出申请,首个开放期为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后续开放期将根据《合同》约定以此顺延,实际开放日情况将按照工作日进行调整。管理人可设置临时开放期,委托人可在临时开放期参与或退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可以将开放期提前或延后,但提前或延后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