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25 14:18:00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交银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主代码003901交易代码003901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21日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00,044,117.54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投资策略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灵活调整基金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和股票行业配置比例,确定债券组合久期和债券类别配置;在严谨深入的股票和债券研究分析基础上,自下而上精选股票和债券;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获取投资组合的较高回报。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王晚婷张燕联系电话(021)610550500755-83199084电子邮箱xxpl@jysld.com,disclosure@jysld.comyan_zhang@cmb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95555传真(021)610550540755-83195201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und001.com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期已实现收益11,243,226.14本期利润8,278,569.90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76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51%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960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38,139,455.2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1270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0.59%0.28%-3.70%0.64%3.11%-0.36%过去三个月1.27%0.26%-4.52%0.57%5.79%-0.31%过去六个月2.51%0.25%-5.47%0.57%7.98%-0.32%过去一年7.58%0.21%-1.46%0.47%9.04%-0.26%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2.70%0.19%3.29%0.42%9.41%-0.23%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2016年12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保本混合型、普通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81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李娜交银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交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交银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交银卓越回报灵活配置混合、交银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交银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交银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交银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交银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交银启通灵活配置混合、交银瑞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经理2016-12-21-8年李娜女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硕士。历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2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3月2日至2018年4月10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瑞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季参平交银货币、交银理财21天债券、交银理财60天债券、交银现金宝货币、交银卓越回报灵活配置混合、交银活期通货币、交银天利宝货币、交银裕隆纯债债券、交银天鑫宝货币、交银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交银天益宝货币、交银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交银瑞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交银天运宝货币的基金经理助理2017-09-19-6年季参平先生,美国密歇根大学金融工程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2012年3月至2017年7月任瑞士银行外汇和利率交易员、联席董事。2017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本报告期内,经济增长以及市场预期在内部去杠杆进程和外部中美贸易摩擦的双重影响下呈现趋缓态势。固定资产投资逐步走低,增速从二月份的7.9%回落至六月的6.0%。社会融资总量同比增速更是在六月份创出新低,表外融资在资管新规正式发布后基本停滞,金融信贷数据的走弱使得市场隐含了对未来基本面走弱的部分预期。然而中国经济的韧性仍有些许表征,一方面是工业品价格企稳回升带动PPI增速上行至4.7%的水平,另一方面出口增速和贸易顺差在中美贸易摩擦发酵中继续保持稳步增长。货币政策方面,央行在稳健中性的基调中呈现结构性特点,六月美联储加息后并未上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并在四月、六月相继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或意在缓解紧信用格局下实体部门的结构性问题。银行间流动性在六月份边际宽松,除了受到降准的影响外,短端的资金供需格局有所变化,资金价格持续走低。股票市场则在资管新规开始落地、独角兽回归和中美贸易摩擦超预期发酵下,风险偏好出现走弱。同期债券收益率继续下行,其中经济增长预期放缓、央行超预期降准、狭义流动性边际宽松等因素成为债券市场收益率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上证综指和创业板指分别下行13.90%和8.33%,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40BP至3.48%,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57BP到4.25%。策略层面,本基金重点关注中短久期信用债的配置价值,保持适度久期,同时保持组合流动性。积极关注新股发行动态,进行权益一级市场投资,同时也关注二级市场的投资机会,从各方面争取为持有人赚取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及业绩表现请见“3.1 主要财务指标” 及“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部分披露。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2018年下半年,紧信用环境下表外融资持续受到压缩,表内贷款和债券发行能否为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提供直接供给仍需观察。中美贸易摩擦引发人民币持续贬值的担忧,同时国际原油价格在美伊核协议的不确定性下高位波动,关注下半年可能的输入性通胀风险。在货币政策结构性宽松的变化下,长端债券有望继续获得基本面和政策面双重支撑,但行情的纵深可能仍受到资管新规实施细则落地节奏等因素的影响。此外,我们还将密切关注低评级信用债风险的演化、中美贸易战摩擦的政策应对、内外货币政策变化等因素对市场的影响。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持续低于200人的情形,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6.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产附注号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资产:--银行存款6.4.7.1114,460,127.43328,858.01结算备付金6,256,571.611,674,340.91存出保证金6,400.466,822.93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97,213,630.45408,614,311.72其中:股票投资60,645,347.5563,997,928.02基金投资--债券投资136,568,282.90344,616,383.7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6.4.7.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17,600,000.00-应收证券清算款-101,051.89应收利息6.4.7.53,013,617.035,556,901.63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6.4.7.6--资产总计338,550,346.98416,282,287.09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负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6.4.7.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86,100,000.00应付证券清算款85,958.77-应付赎回款-10.92应付管理人报酬167,526.08167,231.96应付托管费27,921.0127,871.99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6.4.7.72,596.0616,643.29应交税费7,878.69-应付利息--16,509.61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6.4.7.8119,011.12126,000.00负债合计410,891.7386,421,248.55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6.4.7.9300,044,117.54300,044,256.77未分配利润6.4.7.1038,095,337.7129,816,781.77所有者权益合计338,139,455.25329,861,038.5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38,550,346.98416,282,287.09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1270元,基金份额总额300,044,117.54份。 2、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半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6.2 利润表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附注号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一、收入10,628,795.0717,811,593.621.利息收入7,036,675.487,575,935.64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1303,206.75537,844.07债券利息收入6,698,246.776,696,640.80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35,221.96341,450.77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6,556,775.831,655,914.58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26,114,554.101,232,812.59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6.4.7.13-110,891.45-250,667.91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4--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6.4.7.15--股利收益6.4.7.16553,113.18673,769.90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4.7.17-2,964,656.248,579,743.40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6.4.7.18--减:二、费用2,350,225.173,795,117.991.管理人报酬997,281.75903,309.082.托管费166,213.64150,551.48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6.4.7.1952,508.87171,742.045.利息支出984,487.432,427,635.00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984,487.432,427,635.006.税金及附加8,237.49-7.其他费用6.4.7.20141,495.99141,880.39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278,569.9014,016,475.63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278,569.9014,016,475.63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00,044,256.7729,816,781.77329,861,038.54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8,278,569.908,278,569.90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39.23-13.96-153.19其中:1.基金申购款---2.基金赎回款-139.23-13.96-153.19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00,044,117.5438,095,337.71338,139,455.25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00,044,306.47271,322.27300,315,628.74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4,016,475.6314,016,475.63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39.76-1.61-41.37其中:1.基金申购款---2.基金赎回款-39.76-1.61-41.37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00,044,266.7114,287,796.29314,332,063.00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阮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华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江 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709号《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00,003,804.2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6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0,044,306.4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0,502.2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6个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及/或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时间分别至少为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的2日前对开放期的具体时间进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100%;开放期内,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则为0-95%。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2018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发[1985]19号发布和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沪府发[2011]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6.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997,281.75903,309.08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66,213.64150,551.48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无。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60,127.4310,946.80892,832.6960,958.1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6.4.9.1.1受限证券类别:股票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功认购日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价格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单位: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备注603105芯能科技2018-06-292018-07-09新股未上市4.834.833,41016,470.3016,470.30-603693江苏新能2018-06-252018-07-03新股未上市9.009.005,38448,456.0048,456.00-603706东方环宇2018-06-292018-07-09新股未上市13.0913.091,76523,103.8523,103.85-注:1、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本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此外,本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原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2、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60,645,347.5517.91其中:股票60,645,347.5517.912基金投资--3固定收益投资136,568,282.9040.34其中:债券136,568,282.9040.34资产支持证券--4贵金属投资--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7,600,000.005.20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20,716,699.0435.668其他各项资产3,020,017.490.899合计338,550,346.98100.00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 - C制造业40,899,097.4612.10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514,559.850.45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2,866,064.100.85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535,000.000.75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12,749,400.003.77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1,226.140.02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综合--合计60,645,347.5517.94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0519贵州茅台13,0009,508,980.002.812600887伊利股份250,0006,975,000.002.063600276恒瑞医药91,0006,894,160.002.044600062华润双鹤204,0005,008,200.001.485601398工商银行900,0004,788,000.001.426601318中国平安80,0004,686,400.001.397600056中国医药250,0004,567,500.001.358601939建设银行500,0003,275,000.000.979601607上海医药119,9192,866,064.100.8510600329中新药业138,6812,634,939.000.78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0276恒瑞医药5,403,655.001.642600029南方航空3,042,261.000.923600066宇通客车1,950,811.000.594601877正泰电器1,844,260.850.565600056中国医药1,412,892.640.436601100恒立液压994,656.000.307600901江苏租赁155,843.750.058603259药明康德102,405.600.039601066中信建投101,299.800.0310601828美凯龙100,540.440.0311601838成都银行89,465.010.0312603587地素时尚67,203.840.0213603693江苏新能48,456.000.0114603680今创集团47,171.670.0115601990南京证券38,771.700.0116603876鼎胜新材38,223.420.0117603733仙鹤股份33,132.420.0118603486科沃斯32,812.780.0119603348文灿股份30,687.860.0120603013亚普股份30,026.910.01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288农业银行2,863,000.000.872600900长江电力2,410,623.610.733601398工商银行2,282,000.000.694601318中国平安2,094,117.360.635600104上汽集团1,654,621.000.506601939建设银行1,631,187.000.497600519贵州茅台1,544,167.260.478603259药明康德585,765.500.189600132重庆啤酒508,819.990.1510600901江苏租赁266,604.500.0811601828美凯龙223,587.000.0712601066中信建投209,328.000.0613601838成都银行165,448.080.0514603486科沃斯125,957.150.0415603013亚普股份117,071.500.0416603587地素时尚112,542.940.0317603712七一二107,426.400.0318601990南京证券100,991.600.0319603056德邦股份98,334.200.0320603876鼎胜新材97,228.430.03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15,841,450.14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18,124,756.38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17,830,782.905.27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58,644,000.0017.34其中:政策性金融债58,644,000.0017.344企业债券60,093,500.0017.775企业短期融资券--6中期票据--7可转债(可交换债)--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136,568,282.9040.39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7021017国开10600,00058,644,000.0017.34213651316电投03200,00020,000,000.005.91301957117国债17178,29017,830,782.905.27412251412金融街150,00015,093,000.004.46512239415中银债150,00014,998,500.004.44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华润双鹤(证券代码:600062)外,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华润双鹤(证券代码:600062)于2017年8月2日公告,2017年7月28日,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浙江新赛科滥用国内医药级异烟肼原料药市场支配地位,决定对浙江新赛科进行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浙江新赛科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行为;2、对浙江新赛科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人民币1,447.58万元百分之二的罚款,计人民币28.9516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证券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如下:本基金管理人对证券投资特别是重仓股的投资有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控制。本基金在对该证券的投资也严格执行投资决策流程。在对该证券的选择上,严格执行公司股票池审核流程进入公司股票池。在对该证券的持有过程中公司研究员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动向。在上述事件发生时及时分析其对投资决策的影响,经过分析认为上述事件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所以不影响对该公司基本面和公司治理的投资判断。7.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6,400.46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3,013,617.03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3,020,017.49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1961,530,837.33300,039,500.00100.00%4,617.540.00%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3,520.660.00%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1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21日)基金份额总额300,044,306.4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300,044,256.77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139.23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00,044,117.54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10 重大事件揭示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苏奋先生辞去公司督察长职务,并决定由公司总经理阮红女士代为履行公司督察长职务。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无。 10.6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0.7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2、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8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0.8.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2,773,292.87100.00%30,521.65100.00%-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0.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3,748,710.6483.55%6,653,700,000.0098.8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485,835.0016.45%77,400,000.001.15%--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加交易单元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其它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交易单元。研究部提交方案,并上报公司批准。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12018/1/1-2018/6/30300,039,500.00--300,039,500.00100.00%产品特有风险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况。如该类投资者集中赎回,可能会对本基金带来流动性冲击,从而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基金管理人将加强流动性管理,防范相关风险,保护持有人利益。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管理的基金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应税收入,计提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部分税费由基金资产承担。详情请见有关公告。2、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请投资者关注基金合同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的条款已于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欲知详情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2日发布的有关公告及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