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2020-12-23 10:44:41

根据《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

公告》,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之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场内简称:银行 A 端,基金代码:150249)

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场内简称:银行 B 端,基金代码:150250)

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

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招

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

证银行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终止运

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

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

2

算后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

基金资产。

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中证银行份额、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

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1.1372 元、

1.0401 元、1.2343 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招商中证银

行份额、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各 100,000 份,

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

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元)

基金份额

(份)

基金份额净值

(元)

基金份额

场 内 招商中

证银行份额

1.1372 100,000 (无变化) 1.1372

100,000 份场内招商

中证银行份额

招商中证银

行 A 份额

1.0401 100,000

0.914614843

(全部折算为招商中证

银行份额)

1.1372

91,461 份场内招商

中证银行份额

招商中证银

行 B 份额

1.2343 100,000

1.085385156

(全部折算为招商中证

银行份额)

1.1372

108,538 份场内招商

中证银行份额

备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披露的折算结果为准。

2、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折算后风险收益

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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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较大变化。招商中证银行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

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持有

人将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

发生较大变化。招商中证银行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

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

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净

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银行

份额前,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

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持有

人买入等量的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或者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持有人

买入等量的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合并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按照

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

申请赎回。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

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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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性风险。

4、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

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基准日(含)前,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仍可正常交易。在此期间,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

行 B 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

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存在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在折算后因为溢价的消失

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溢价率越高,折算后溢价消失而遭受的损失越大。

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

银行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银行

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

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

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

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份额折算后,在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

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招商中证银行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

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5

7、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

商中证银行份额后自确认之日起计算持有期及收取赎回费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招商中证

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后,

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

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赎回费率:

(1)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T<7 日 1.50%

7 日≤T<1 年 0.50%

1 年≤T<2 年 0.25%

T≥2 年 0.00%

(2)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赎回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赎回费率

为固定值 0.5%。

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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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赎回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收取的其他赎

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

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

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

电话 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