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公告

2021-01-14 07:42:09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5日起,调整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1000,场内简称:长三角债,扩位证券简称:长三角地方债ET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一、调整内容

  自2021年1月15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10000份调整为15000份。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2、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次调整方案涉及的相关内容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修改。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

  (2)本公司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