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国金标普中国A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二

2021-11-04 10:03:51

附件二

国金标普中国A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终止国金标普中国A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持

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未填、多填、表决意见模

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

视为弃权表决,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

金份额总数;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

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

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本表决票可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fund.com)下载并打印,或从报

纸上剪裁、复印。

3、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证券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

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其他情况可

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