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FOF)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8-18 10:08:09

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FOF)

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17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6876

一年持有混合(FOF)

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011594

一年持有混合(FOF)C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03-25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在最短持有

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

出赎回申请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8-25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周宏成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1-30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

其他

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

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规或监管部

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

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

申购确认日起满1年(1年指365天)的期间。

2、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自2021年4月1日起增设

C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为满足养老资金的稳健配置需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定

投资目标 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资产配置和基金精选,力求在严格控

制回撤的同时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

投资范围

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

金)、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

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

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

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

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

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25%,增配、

减配的战术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5%、10%,即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5%-3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以及符合以下

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50%,二是最近4个季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

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资产配置策略:(1)战略资产配置,在长期框架下,各类资产的

长期均衡收益和相关关系稳定。为确保基金长期风险收益特征稳定,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25%。(2)战

术资产配置,为确保基金中短期风险收益特征稳定,本基金对权益类

资产增配、减配的战术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5%、10%,即本基金投

资于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5%-30%。

2、基金投资策略:在基金精选方面,本基金将注重选择与本基金资

产配置目标匹配度高的被动指数(含增强)和/或主动管理基金。

3、其他资产的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主要采用“自下而上”

主要投资策略

选股策略,辅以行业分析进行组合优化。

(2)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

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3)权证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

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

投资。

4、风险控制策略:本基金将采用多种风险评估与控制策略,对投资

组合进行事前和事后的风险评估、监测与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

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是养老目标系

风险收益特征

列FOF产品中风险较低的产品,本基金以风险控制为产品主要导向,

通过限制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在15%-30%之内控制产品风险,定位为

较为稳健的养老目标产品,适合追求较低风险的投资人。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

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

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第八

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6-30

0.91% 其他资产

2.22%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5.25% 固定收益投资

8.93% 权益投资

82.68% 基金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数据截止日期:2022-12-31

10.00%8.00%6.00%4.00%2.00%0.00%-2.00%-4.00%-6.00%-8.00%-10.00%

2021 2022

净值增长率 7.56% -8.07%

业绩基准收益率 2.10% -5.11%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注:1、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满1年,在1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

有满1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为: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

净值。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为: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

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持有满1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40%

注: 1、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本基

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投资

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

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

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25%,增配、减配的战术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5%、10%,

即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5%-3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

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二是

最近4个季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0%。因此本基

金所持有的各类资产、股票市场等的变化、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

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是养老目标系列FOF产品中风险较低的产品,

本基金以风险控制为产品主要导向,通过限制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在15%-30%之内控制产品

风险,定位为较为稳健的养老目标产品,适合追求较低风险的投资人。

(2)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

额,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

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

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

费等销售费用,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3)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

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可

替代的基金品种,或占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赎回时,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绝申购、暂

停赎回业务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

会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

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

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另外,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

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本基金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

额,影响本基金的资金安排。

(5)本基金投资场内上市开放式基金时,由于投资标的的价格会有波动,所投资基金

的净值会也会因此发生波动。封闭式基金的价格与基金的净值之间是相关的,一般来说基本

是同方向变动的,如果基金净值严重下跌,一般封闭式基金的价格也会下跌。而开放式基金

的价格就是基金份额净值,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价格会随着净值的下跌而下跌。所以本

基金会面临基金价格变动的风险。如果基金价格下降到买入成本之下,在不考虑分红因素影

响的情况下,本基金会面临亏损风险。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若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

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

有可能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另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

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

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

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

申购份额而言)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满

1年(1年指365天)的期间。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9)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

投资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

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

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

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

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

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

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2、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3、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

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

面临损失。

4、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ubssdic.com][客服电话:

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