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9-09 06:06:58
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9月1日
送出日期:2023年9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 基金代码 00944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11-10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
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
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
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
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
次三年的年度对日止,三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年为最短持有期。最短持
有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
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
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
赎回申请。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11-10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邢秋羽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9-30
注:在目标日期2040年12月31日次一个工作日,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
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模式,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中银智
享增值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按照前述规定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及变更
基金名称,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转型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转型前申购本基金,至转型日持有基金份额不足三年的,在转型日之后(含
转型日)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三年持有期限制。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立足长期价值投资、注重资产配置的长期贡献,根据下滑曲线
动态定期调整风险资产的比例,灵活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
投资目标
征的基金和其他资产,合理控制产品风险,追求养老目标,力求基金
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份
额、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以
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
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政策性金融
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分级基金份额、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投资于
货币市场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5%。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
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高于基金资产的60%,2040年
12月31日以后合计原则上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益类资产包
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此处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需符
合下述条件:(1)基金合同中明确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在60%以
上;或2)最近四个季度季报中的实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全部在
60%以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资产配置策略、基金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资产
主要投资策略
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X×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X)×中债综
业绩比较基准 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X取值
为每年下滑曲线值,请见各期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6-30
0.29% 权益投资
1.51% 其他资产
3.76%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5.52% 固定收益投资
88.92% 基金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2-12-31
8.00%6.00%4.00%2.00%0.0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
2020 2021 2022
净值增长率 0.80% 6.57% -11.34%
业绩基准收益率 2.58% -1.36% -11.03%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 ≤ M
2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目标日
N
期前
目标日
N ≥ 7天 0.00%
期前
目标日
N
期后
赎回费
目标日
7天 ≤ N
期后
目标日
30天 ≤ N
期后
目标日
N ≥ 365天 0.00%
期后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90%
托管费 0.15%
注: 1.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
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基金
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90%年费率计提。
2.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的托
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
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5%的年费率计提。
3.本基金在2040年12月31日的下一工作日转型为“中银智享增值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后,管理费、托管费自基金转型日当日起按下述标准开始计提: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
4.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特定风险包括:1、本基金设定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最
短持有期。对于单笔认/申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短持有期为三年,三年内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三年后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但在基金转型日(2040 年12月31日的
下一工作日)之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不足三年的,在转型日之后(含转型日)
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三年持有期限制。自本基金转型为“中银智享增值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之日起即可在开放日赎回基金份额。2、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
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略,
即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2040年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
产的配置比例。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
在目标退休日期到期前采用目标日期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实际运作过程中将根据市场的情况
适当调整目标下滑路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可能与预设的目标下滑路径存在差异,使本基金
面临实际运作情况与预设投资策略存在差异的风险。3、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
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
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
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故存在着基金无法继续存续的风险。
4、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风险。(1)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
值波动风险。(2)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5、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净值表现将主要
受其投资的其他基金表现之影响,并须承担投资其他基金有关的风险,其中包括市场、利率、
货币、经济、流动性和政治等风险。6、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
风险和法律风险等。7、本基金可投资于QDII 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QDII 基金所面临的海
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会计核算风险及税务风险等境外
投资风险。8、本基金可投资于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香港互认基金可能面临的海
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会计核算风险及税务风险等境外
投资风险。9、本基金可投资于商品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商品基金可能面临的商品价格波
动风险、投资商品期货合约的风险、盯市风险等商品投资风险。10、赎回资金到账时间、估
值、净值披露时间较晚的风险。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卖出或赎回
持有基金所得款项的到账时间,受此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较晚。本基金持
有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其估值须待持有的公开募集证券基金净值披露后方可进行,
因此本基金的估值和净值披露时间较一般证券投资基金为晚。11、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港
股通业务实施每日额度限制。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
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或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港股通当日额度使用完毕
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12、汇率风险。本基金将投资
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
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
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
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13、境外投资风险。1)本基金将通过港
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
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
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
内地A股市场规则,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
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14、本基金可投资公募 REITs,将面临投资公募 REITs 的特有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
流动性风险、政策调整风险、利益冲突风险、估值风险、市场风险、终止上市风险。15、本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
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
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
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
仲裁中心),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
败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
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含港澳台立法)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或
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