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第四期运作期到期后进入第五期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起始运作及到期赎回等安排的公告

2023-12-18 07:33:21

  1. 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四期运作期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2. 根据《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第四期运作期到期后进入第五期运作期运作。第四期运作期的赎回开放日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2日。第四期运作期持有E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2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柜台、网上直销和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到期赎回业务。

  3. 本基金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柜台、网上直销和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4. 本基金的第五期开放期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本基金的第五期开放期内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5. 本基金在第五期开放期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柜台、网上直销和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A类基金份额不参与此次开放。

  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为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E,基金代码为004356。

  根据2023年6月15日发布的《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份额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6月20日起对本基金E类份额的申购投资限额调整为: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如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其他限制,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设限制。

  本基金对于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用。

  6. 本基金将设置可申购规模上限,为80亿元,并采用“按比例确认”的原则对本基金的可申购规模进行控制。具体方案为:

  (1)本基金在第五期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过程中规模达到80亿份的,基金将暂停申购并及时公告。

  (2)若T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则对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3)若T日的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80亿元,将对T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无利息),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4)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Max(0,80亿元-T日基金资产规模+T日基金赎回的有效金额)/T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注: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7. 本基金的运作期为基金管理人事先确定的封闭运作期间,为六个月,本基金在运作期内不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等业务。本基金第五期运作期起始日为2023年12月23日,本期运作期期满日为2024年6月21日,运作期共182天。

  8. 根据对市场利率及投资工具风险收益的综合评估,本基金在第五期运作期内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具体包括现金,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开放期开始前15个工作日至开放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基金投资不受此比例限制)。

  9. 本基金第五期运作期内,本基金将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第五期运作期期满后的3日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公告E类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年化收益率(如遇节假日休刊可顺延)。

  10. 本基金第五期运作期期满日前至少2日,本基金将在指定媒介发布临时公告,说明下一运作期的具体安排。如果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则本基金公布不接受申购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具体安排。如果公告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E类基金份额的本期运作期到期赎回申请将被自动发起,第五期运作期期满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24年6月24日, 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应全部赎回款将从托管账户划出;如果公告未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第五期运作期的赎回开放日为2024年6月24日起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本基金对于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用。

  1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五期运作期的具体安排作出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披露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汇亚大厦12层

(010)65215588

黄娜

传真 (010)65215577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

  ③非直销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2.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以及风险揭示和免责声明的相关内容,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