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荣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2026-04-22 19:37:18
创金合信荣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创金合信荣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年
3178号《关于准予创金合信荣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创金合信荣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
期,募集期间为2023年3月8日到2023年3月28日止,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
息)人民币18,325,467.64元,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
验字第230040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2023年3月
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8,328,158.04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
折合2,690.40份。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
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根据上述约定,截至2026年3月30日日终,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
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于2026年3月31日在指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
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关于创金合信荣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2026年3月31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
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6年3月31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观韬(深
圳)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创金合信荣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
金简称:创金合信荣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发起(FOF),基金代码:017728)
2、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3、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投资目标: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进行投资,通过基金优选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养老目标基金的长期稳健增值。
6、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
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
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除可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
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
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
风险。
7、基金发售时间:2023年3月8日到2023年3月28日
8、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3月30日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创金合信荣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6年3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6年3月30日
资产:
货币资金 2,183,559.18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8,744.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568,710.96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20,459,300.98
债券投资 1,109,409.9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3,761,014.80
负债和净资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6年3月30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062.49
应付托管费 2,908.2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交税费 16,811.64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42,743.08
负债合计 77,525.5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20,712,540.66
未分配利润 2,970,948.64
净资产合计 23,683,489.3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3,761,014.80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2026年3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1434元,基金份额总额
20,712,540.66份。
2、本财务报告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高鹤、林恩
丽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72441_H02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基金财产分配
自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2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
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
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本次清算结束日(2026年4月2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并提高清算效率,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其中部分资产进行垫付。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83,559.18元(含货币资金应计利息
212.70元),截止本次清算结束日,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133,159.33元(含货币
资金应计利息670.19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8,744.66元(其中交易所结算保证金为
8,743.76元,应计利息0.90元),截止本次清算结束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5,170.92
元(其中交易所结算保证金为15,169.69元,应计利息1.23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基金及债券投资市值共计人民币21,568,710.96元,已变现
完毕。
4、截止本次清算结束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505,490.17元。
(三)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5,062.49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908.29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16,811.64元,截止本次清算结束日应付税费为
人民币34.37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42,743.08元,为预提审计费、预提律师费、预
提汇划费和应付交易费用。其中,预提审计费为人民币6,500.00元,预提律师费为人
民币6,400.00元,预提汇划费为300.00元,应付交易费用为29,543.08元,清算期
间新增应付交易费用人民币8,854.61元,上述费用会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四)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自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2日清算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457.82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78,887.16
3、投资收益(注2) -880,414.27
4、其他收入 -
清算收益小计 -101,069.29
二、清算费用
税金及附加 -1,797.57
其他费用 -
清算费用小计 -1,797.57
三、清算净收益 -99,271.72
注1:利息收入为以当前使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2日的
货币资金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根据实际持仓变化)。清算起始日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货
币资金产生的利息、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清算
资金分配前对尚未结息部分予以垫资。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注2:投资收益为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2日的基金及债券变现收益。
(五)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6年3月30日)基金净资产 23,683,489.30
减:基金赎回金额(于2026年3月30日提出的投资者赎回申请) -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99,271.72
二:本次清算结束日(2026年4月2日)基金净资产 23,584,217.58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
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运作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若本基金后续清算,出现账面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相关负债的,基金管理人有义务于收到
基金托管人通知后当日内将款项补足。
(六)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
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创金合信荣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2023年3月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6年3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创金合信荣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华润前海大厦A座36-38楼
3、查阅方式
www.cjhxfund.com
创金合信荣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