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进行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也不投资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对所投资固定收益品种的剩余期限与基金的剩余封闭期进行期限匹配,主要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可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1、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利率预期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信用债、政府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进而确定具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2、信用债投资策略 (1)信用债券研究 信用分析师通过系统的案头研究、走访发行主体、咨询发行中介等各种形式,“自上而下”地分析宏观经济运行趋势、行业(或产业)经济前景,“自下而上”地分析发行主体的发展前景、偿债能力、国家信用支撑等。通过信用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信用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本基金的信用债券池。 (2)信用债券投资 基金经理从信用债券池中精选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品种构建信用债券投资组合。 3、持有到期策略 本基金成立后,在每一封闭期的建仓期内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内持有这些品种到期,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极端情况下,如遇到债券违约、信用评级下降、市场剧烈波动等事件,本基金可以提前卖出相应的固定收益品种。 4、杠杆投资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融入资金并投资于信用债券等可投资标的,从而获取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的套利价值。本基金杠杆放大部分仍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并采取买入并持有到期的策略。同时本基金采取滚动回购的方式来维持杠杆,因此负债的资金成本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5、再投资策略 封闭期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将获得一些利息收入,对于这些利息收入,本基金将再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并持有到期。如果付息日距离封闭期末较近,本基金将对这些利息进行流动性管理。另外,由于本基金买入的债券的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因此,在封闭期结束前,本基金持有的部分债券到期后将变现为现金资产。对于该部分现金资产,本基金将根据对各类短期金融工具的市场规模、交易情况、流动性、相对收益、信用风险等因素,再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并持有到期,获取稳定的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仅限于到期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品种。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等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开放期投资安排 在开放期,本基金原则上将使基金资产保持现金状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在开放期前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相应压力测试,制定开放期操作规范流程和应急预案,做好应付极端情况下巨额赎回的准备。
每个封闭期同期对应的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