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惠享39个月定开债_基金概况

基金概况

  • 基金名称万家惠享39个月定开债
  • 基金代码007979
  • 基金类型债券型
  • 成立日期2019-11-28
  • 资产规模(亿元)141.07亿(截止2023-12-31)
  • 所属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部分。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1、持有到期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初,将视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市场环境进行封闭期组合构建。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主要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构建投资组合,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日、预期到期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和银行存款,力求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完全变现。 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2、资产配置策略 每个封闭期的建仓期内,本基金将根据收益率、信用利差、市场流动性、经济环境等因素,确定该封闭期内信用债、利率债、债券回购等的投资比例。 3、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由于主要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在债券投资上持有剩余期限(或回售日)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债券品种。同时,由于本基金将在建仓期内完成组合构建,并在封闭期内保持组合的稳定,因此,个券精选是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 4、债券回购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债券回购。 5、现金管理 为保证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主要采用持有到期策略,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日、预期到期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和银行存款。由于在建仓期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难以做到与封闭期剩余期限完美匹配,因此可能存在部分债券在封闭期结束前到期兑付本息的情形。另一方面,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付息也将增加基金的现金头寸。对于现金头寸,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和封闭期剩余期限,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日、预期到期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或银行存款进行再投资或进行基金现金分红。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仅限于预期到期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品种。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本公司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对收益率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公司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池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 7、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投资仅限于到期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品种。本基金将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行筛选,确定投资决策。此外,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适当控制债券投资组合整体的久期,保证本基金的流动性。 8、开放期投资策略 在开放期期间,本基金原则上将使基金资产保持现金状态。 9、其他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根据资产配置及流动性管理等需要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三年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