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含商业银行金融债)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同时本基金不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等信用债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如果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回售日作为持有到期日,并在回售日行使回售权。特殊情况下,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品种进行处置。 (1)债券投资策略 ①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周期、市场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化等因素进行分析,根据各债券类属的风险收益特征,对债券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债券类属资产的权重。 ②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由于主要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在债券投资上持有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债券品种。 ③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决定投资品种。 (2)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杠杆放大部分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并采取买入并持有到期的策略。 (3)现金管理策略 封闭期间,如本基金收到债券付息或持有的债券到期兑付本息等,会增加本基金的现金头寸,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封闭期剩余期限,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回购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进行投资。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3、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每个封闭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