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稳悦12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C_基金概况

基金概况

  • 基金名称易方达稳悦12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C
  • 基金代码013809
  • 基金类型债券型
  • 成立日期2021-11-16
  • 资产规模(亿元)192.85亿(截止2024-06-30)
  • 所属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并控制投资组合久期,力求在承担较低风险和保持组合较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上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期限结构配置和个券选择四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 1)在久期配置方面,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和宏观经济政策动向等进行研究,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在力争降低基金净值波动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 2)在类属配置方面,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周期、市场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化,以及信用债券的信用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根据各债券类属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债券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债券类属资产的权重。 3)在期限结构配置方面,本基金将对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情况进行研判,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在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的前提下,确定期限结构配置策略以及各期限固定收益品种的配置比例。 4)在个券选择方面,对于国债、央行票据等非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综合考虑组合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对于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信用风险水平。本基金将投资信用评级不低于AA级的信用债,其中AA级信用债占持仓信用债的比例为0-20%,AA+级信用债占持仓信用债的比例为0-50%,AAA级信用债占持仓信用债的比例为50%-100%。上述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若无债项评级的,参照主体信用评级。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本公司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对收益率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公司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池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 (3)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资金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比较债券收益率和融资成本,判断利差空间,适当运用杠杆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 (4)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指标分析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和预期波动率水平,并据此制定和调整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以控制组合波动,谋求基金资产稳健增值为目标确定和调整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的投资比例。 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1)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若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进行交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或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2)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信用衍生品,若本基金投资于信用衍生品,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主要目的,遵守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债券的信用风险、信用衍生品的价格及流动性情况、信用衍生品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等因素,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