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在有效管理风险、保持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组合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及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等。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以及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情况、市场流动性情况,综合分析债券市场的变动趋势。最终确定本基金在债券类资产中的投资比率,构建和调整债券投资组合。 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周期、公司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信用风险,确定信用类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本基金如投资于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本基金投资于评级在AA+级及以上级别的信用债,其中投资于AA+级的信用债不超过所投信用债资产的50%、投资于AAA级的信用债不低于所投信用债资产的50%。上述评级为债项评级,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若无债项评级的,参照主体信用评级。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证券行业分析、证券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等调查研究,分析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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