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即中证光伏产业指数)的成份股以及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原则及投资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基金以目标ETF作为其主要投资标的,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本基金不参与目标ETF的投资管理。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目的是为准备构建股票组合以申购目标ETF。因此对可投资于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如果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以组合证券进行申购赎回或者按照目标ETF法律文件的约定以其他方式申赎目标ETF。 (2)二级市场方式:目标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基金份额的交易。 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融券标的股票中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提高基金的投资收益。 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最新规定执行。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不改变投资目标并履行适当程序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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