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融、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因可持有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封闭期内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不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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