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战略目标资产配置框架下,通过实现当期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和总收益的最大化。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期货基金、黄金ETF,不包括基金中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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