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清洁能源龙头混合发起式C_基金概况

基金概况

  • 基金名称华夏清洁能源龙头混合发起式C
  • 基金代码018919
  • 基金类型混合型
  • 成立日期2023-08-22
  • 资产规模(亿元)0.41亿(截止2023-12-31)
  • 所属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精选清洁能源主题投资标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1)清洁能源龙头主题界定 清洁能源是指对生态环境低污染或无污染、能够直接用于生产生活的能源,以光伏、风电、水电、核能等能源为代表的,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本基金所指清洁能源产业相关企业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 ①直接从事清洁能源相关的产业:主要指光伏、风电、太阳能、生物能、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核能和氢能等清洁能源的生产、利用、相关技术服务产业。投资标的可涵盖清洁能源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包括上游资源类、中游材料类、以及下游运营类上市公司。 ②应用清洁能源的相关产业:主要指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等出行工具、智能电网、储能、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 本基金所指的清洁能源龙头是指清洁能源及其产业链中规模领先、市场份额大、行业影响力强、盈利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也包括未来有潜力成为各细分清洁能源行业新龙头的企业。清洁能源龙头企业具有以下特征之一: ①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市值规模、资产规模或生产规模在其所属细分行业中排名不低于前三分之一; ②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ROE)、资产收益率(ROA)或盈利现金比率(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在其所属细分行业中排名不低于前三分之一; ③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成长能力。公司市场竞争优势明显,持续增长能力较强,其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或预测年度一致预期净利润增长率在其所属细分行业中排名不低于前三分之一。 清洁能源相关产业范畴会随着科学技术及商业模式的发展不断变化,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相关产业的发展变化,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根据实际情况对清洁能源相关产业及公司的界定进行动态更新。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清洁能源龙头主题界定的基础上对潜在标的股票进行审慎筛选,构建备选股票池并动态更新。本基金将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标的股票进行“自下而上”分析,筛选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发展空间大、有持续成长潜力的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从成长性、盈利能力、估值水平等方面对备选股票池中标的公司进行综合评价。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重点考察标的公司行业地位、产品技术含量、技术发展前景、财务管理和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能力。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4)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在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充分挖掘资本市场互联互通、资金双向流动机制下A股市场和港股市场的投资机会,重点关注在香港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以及A股市场稀缺的香港本地公司、外资公司。通过精选香港市场行业结构、估值、成长性等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结合投研团队的综合判断,构建投资组合。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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