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证半导体产业ETF发起式联接A_基金概况

基金概况

  • 基金名称招商中证半导体产业ETF发起式联接A
  • 基金代码020464
  • 基金类型股票型
  • 成立日期2024-01-26
  • 资产规模(亿元)--
  • 所属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目标

通过对目标ETF基金份额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券(含存托凭证,下同)和备选成份券(含存托凭证,下同)。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券(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以目标ETF作为主要投资标的,方便投资人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本基金并不参与目标ETF的管理。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部分的投资,主要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的方法进行日常管理,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券组成及其权重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个券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以实现降低跟踪误差、优化投资组合的目标。 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方式如下: 1、申购、赎回方式:按照目标ETF法律文件约定的方式申购、赎回目标ETF; 2、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上买卖本基金目标ETF基金份额。 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风险、流动性、交易成本、跟踪误差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申购、赎回方式或二级市场交易方式进行目标ETF的投资。 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发生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获取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条款和标的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投资具有较高安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首先将基于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并根据风险资产投资(或拟投资)的总体规模和风险系数决定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其次,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以及股指期货流动性、收益性、风险特征和估值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品种选择,以对冲风险资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是为了有效控制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运作效率。在国债期货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3、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股票期权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股票期权的投资原则为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投资策略 1、融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2、转融通证券出借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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