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因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的原因而持有的股票,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的结构,并通过精选债券,在最大限度降低组合风险的前提下,优化组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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