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消费品精选混合A_基金概况

基金概况

  • 基金名称广发消费品精选混合A
  • 基金代码270041
  • 基金类型混合型
  • 成立日期2012-06-12
  • 资产规模(亿元)2.77亿(截止2024-06-30)
  • 所属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目标

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本基金精选消费品行业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研究员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研究,策略研究员对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以及行业研究员对行业与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研究,综合考虑基金的投资目标、市场发展趋势、风险控制要求等因素,制定本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1)消费品行业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消费品行业主要由将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农林牧渔、轻工制造、商业贸易、食品饮料、休闲服务、医药生物等八个申万一级行业组成。农林牧渔行业主要包括种植业、渔业、林业、饲料、农产品加工、农业综合、畜禽养殖和动物保健行业;家用电器行业主要包括白色家电和视听器材行业;食品饮料行业主要包括食品加工和饮料制造行业;纺织服装行业主要包括纺织制造和服装家纺行业;轻工制造行业主要包括造纸、包装印刷、家用轻工和其他轻工制造行业;医药生物行业主要包括化学制药、中药、生物制品、医药商业、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行业;商业贸易行业主要包括商业物业经营、专业零售、一般零售和贸易行业;休闲服务主要包括景点、酒店、旅游综合、餐饮和其他休闲服务。 (2)消费品行业子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以《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作为行业划分的依据,从行业成长性、行业景气度和行业估值水平等三个维度来对消费品行业各个子类行业进行研究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之上实现基金权益资产在各个消费品行业子行业之间的合理配置和灵活调整。 (3)个股精选 本基金股票投资采用备选库制度,本基金的备选库包括一级库和二级库。 一级库是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旗下基金统一的股票投资范围,入选条件主要是根据广发企业价值评估体系,通过研究,筛选出基本面良好的股票进入一级库。 广发企业价值评估系统是本基金管理人建立的,全面评估企业价值的系统。具体而言,广发企业价值评估系统对企业价值的考察重点包括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状况、竞争力优势及所处行业环境。 二级库是本基金所独有的风格股票投资范围。在二级股票库构建方面,本基金将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一级股票库中的消费品行业上市公司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其投资价值,精选其中质地优良、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入选二级股票库。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关注具有行业代表性、良好的治理结构、市场化的经营机制、稳定有效的管理、良好增长潜力的业绩、独特的竞争优势等特点的上市公司;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等财务分析指标以及(P/E)/G等估值分析指标对一级股票库中消费品行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价。 (4)构建股票组合 本基金将根据对消费品行业各细分子类行业的综合分析,确定各细分子类行业的资产配置比例。在细分子类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消费品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当各细分子类行业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上,坚持稳健投资的原则,控制债券投资风险。具体包括利率预测策略、收益率曲线模拟、债券资产类别配置和债券分析。 本基金将在利率合理预期的基础上,通过久期管理,稳健地进行债券投资,控制债券投资风险。在预期利率上升阶段,保持债券投资组合较短的久期,降低债券投资风险;在预期利率下降阶段,在评估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增大债券投资的久期,以期获得较高投资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权证遵循下述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最新规定执行。

业绩比较基准

80%×申银万国消费品指数+20%×中证全债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