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即中证香港创新药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 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内地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或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投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此处所称“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一般情形下,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投资组合,但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发生调整、配股、增发、分红等公司行为导致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发生变化时,由于交易成本、交易制度、个别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停牌或者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基金无法及时完成投资组合的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以更紧密的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综合考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中其他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进行替代,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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