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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收益类资产不低于本计划资产总值的80%;本集合计划投资同一资产的资金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25%,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2)金融衍生品: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合约价值总计不超过本计划资产总值的20%。(3)杠杆比例:本集合计划可参与证券正回购,且本计划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0%。
本集合计划运用固定收益“风险-收益评估”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务使计划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达到综合平衡。 管理人在对经济周期、宏观经济形势、通货膨胀水平、经济政策和投资环境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控制以及投资运作期限等要求,综合运用“风险-收益评估”方法,对各类资产的收益率与潜在风险进行评估,以达到规避风险及提高收益的目的。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 (3)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 (4)回购套利策略 (5)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6)公募基金投资策略
2.4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