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管理计划以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收益为目标,遵循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投资理念,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精选投资逻辑清晰,管理能力优异,具有良好表现的各类金融产品,力争委托资产的稳健增值.
1,固定收益类资产合计市值占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不低于80%;2,权益类资产占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为0%~10%,持有可转债转股,可交换债换股所得的股票,转股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卖出.3,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合计市值占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不超过20%或衍生品账户权益不超过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的20%;4,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公募基金的市值占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不超过80%;产品的实际投向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如有改变,除高风险类型的产品超出比例范围投资较低风险资产外,应当先行取得投资者书面同意,并履行合同变更,登记备案等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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