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国信“金理财”经典组合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代理推广机构的公告

2009-11-09 00:00:0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金理财”经典组合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推广机构的无异议函》(深证局函[2009]526 号),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代理推广服务协议,国信证券将增加兴业银行为国信“金理财”经典组合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的代理推广机构。在下一个开放期(2010 年01 月26 日---2010 年02月08 日)以及此后的开放期内,投资者可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办理国信“金理财”经典组合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的申购参与、退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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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