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证券稳债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终止进行清算的提示公告

2014-09-29 14:56:50

中信证券稳债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成立于2013年10月8日,根据《中信证券稳债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将于2014年10月8日到期终止。

依据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对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到期终止清算,方案如下:

2014年10月8日本集合计划到期终止后,管理人与托管人将对集合计划全部委托资产进行终止清算。

但鉴于本集合计划所持有的1540张齐峰转债(债券代码:128008,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154,000元])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仍未确定上市日期。若齐峰转债在2014年10月8日仍未能上市交易,则本集合计划所持有的该部分委托资产将无法一并变现,管理人与托管人将对本集合计划可变现资产进行变现,并于本集合计划终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变现所得委托资产按照委托人在本集合计划终止日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比例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分配给委托人。对于上述未能流通变现的委托资产,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在其可流通变现后进行变现,即进行二次清算。

在齐峰转债上市交易之日后,管理人与托管人将尽快变现该部分委托资产,并于齐峰转债上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委托人在本集合计划终止之日所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比例将二次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分配给委托人。

本集合计划自2014年10月9日起将不再收取管理费和托管费。在本集合计划终止日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的委托人在清算(含二次清算)结束前,请勿注销资金账户,以免影响二次清算后的资金到帐。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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