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证券稳债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第二次清算的公告

2014-10-16 14:56:51

根据《中信证券稳债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和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发布《关于中信证券稳债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终止进行清算的提示公告》,中信证券稳债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已于2014年10月8日起进入清算期。

按照《关于中信证券稳债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终止进行清算的提示公告》的分配原则,管理人已于2014年10月10日完成了本集合计划的第一次清算,并将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变现所得委托资产人民币36,438,313.67元及管理人垫付的齐峰转债本金人民币154,000元,合计人民币36,592,313.67元按照委托人在本集合计划终止日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比例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分配给了委托人。

2014年10月9日齐峰转债上市交易,管理人于10月10日将本集合计划所持有的1540张齐峰转债(债券代码:128008,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154,000元)全部变现。

按照《关于中信证券稳债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终止进行清算的提示公告》的约定,管理人已于2014年10月14日完成第二次清算,并将二次清算完成后应分配给委托人的委托资产合计人民币79,979.12元按照委托人在本集合计划终止日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比例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分配给了委托人。

本集合计划清算完毕。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