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证券慧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终止清算的更正及二次清算公告

2015-09-24 14:40:17

管理人于2015年2月4日公告的《关于中信证券慧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终止进行清算的提示公告》中,关于“本集合计划将于2015年2月6日终止”的表述有误,正确表述应为“本集合计划将于2015年2月5日终止”。 根据《中信证券慧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管理人已于2015年9月23日完成中信证券慧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第二次清算,并将二次清算完成后应分配给委托人的委托资产合计人民币139615.69元按照委托人在本集合计划终止日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比例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分配给委托人。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