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阳光北斗星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公告
2015-12-21 18:04:59
光大阳光北斗星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将于2015年12月22日正式发售,光大阳光北斗星3号推广期为2015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管理人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推广活动期间,管理人可以提前结束或适当延长推广,宣告集合计划成立。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期募集规模上限为8000万元,存续期规模上限为50亿元,光大阳光北斗星3号(产品代码863003)。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超过最低参与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的、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金融产品,包括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和现金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其中:(1)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资产支持证券等;(2)现金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为7天内(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到期日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国债和央行票据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产品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其他品种,计划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具体投资范围、比例及成立条件详见《光大阳光北斗星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光大阳光北斗星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有意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者,可以在推广期内前往推广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销售网点办理参与手续,也可通过推广机构网上交易平台参与。投资者在参与本集合计划前请仔细阅读《光大阳光北斗星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光大阳光北斗星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并按照推广机构的具体安排办理。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 推广机构 公司网站 客服热线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bscn.com 95525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www.ebscn-am.com 95525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