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3-01-10 07:03:3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1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等规定披露媒介发布了《关于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障投资者权益,现发布《关于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关于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61号)。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京津冀基

扩位证券简称:京津冀ETF

基金代码:512780

终止上市日:2023年1月12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自2022年9月14日起至2022年10月17日,审议了《关于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10月18日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0月19日发布了《关于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于2022年10月20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自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1月4日止,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2月21日披露了《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上市交易,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61号)。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