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6-30 06:24:22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6月29日

送出日期:2023年06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财通聚利债券 基金代码 005853

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9月2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罗晓倩 2018年09月26日 2013年01月1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有权决定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货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确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和风险的潜在影响。本基金注重组合的流动性,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债券资产配置和信用债券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信用债券的结构,依然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个券的策略,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的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中低收益品种。

详见《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九、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9月26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

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0≤M<100万 0.60%

100万≤M<200万 0.40%

2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1000.00元/笔

申购费(前收费) 0≤M<100万 0.80%

100万≤M<200万 0.50%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0天≤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N≥30天 0.00%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0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2、政策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再投资风险;6、购买力风险。

(二)管理风险

(三)估值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五)本基金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

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

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

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这类证券的风险主要与资产质量有关,比如债务人违约

可能性的高低、债务人行使抵消权可能性的高低,资产收益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度,资

产收益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相关性等。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程度低,则资产风险

小,反之则风险高。

(六)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

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

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财通基金官方网站[www.ct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0-9888]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