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新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7-05 10:53:48

东方红新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 年 6 月 28 日

送出日期:2023 年 7 月 5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方红新海混合 基金代码 910010

下属基金简称 东方红新海混合 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910010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7 月 9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仅开放赎回,不

开放申购(红利再投资份额

除外)

基金经理 高义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1 年 7 月 9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年 7 月 1 日

其他

本基金由东方红-新睿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东方红-新睿 2 号集合)变

更而来,变更后的《东方红新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7 月 9 日

(含)起生效,原东方红-新睿 2 号集合份额变更为本基金 A 类份额。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仅开放赎回业务,不开放申购业务(红利再投资份额除外)。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东方红新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

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研究和挖掘权益类资产、可转债和

其他债券类资产的投资价值,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

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

证(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

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

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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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中的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

资产的 30%-7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本基金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

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本基金将动态跟踪全球主要经济体的 GDP、CPI、PMI、利率等宏观经济

指标,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投资者心态等市场指标,全面评估上述关

键指标,预测其变动趋势,从而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

在目标收益条件下,追求风险最小化,最终确定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投资权重,实

现资产合理配置。

2、股票投资策略:(1)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综合使用自上而

下和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进一步提高研究和投资的效率,尽量避免使用单一策略可

能造成的“过度自信”风险,力争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2)基于行业轮动和风

格轮动的投资策略:本基金以宏观经济短、中、长周期的研究为基础,通过对不同行

业、不同市场风格的制度性、结构性或周期性的发展趋势或发展动力进行前瞻性的研

究与分析,挖掘并投资能集中代表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风格演绎趋势的上市公司。(3)

基本面选股投资策略:本基金基本面选股策略重点关注三个方面:公司素质、成长空

间及未来公司盈利增速、目前的估值。(4)逆向投资策略:本基金还将关注市场中存

在的逆向投资机会,通过适度逆向策略来选择个股。

3、港股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

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人(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4、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投

资策略执行。

5、可转债投资策略:(1)可转债基本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可转债投资上,同样会使用

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2)套利策略:在可转债的发行期内,对于

优先配售条款较好、配售收益较高的可转债,本基金将买入对应股票并积极参与可转

债配售;待可转债上市后,将根据其合理内在价值的高低决定继续持有或者卖出,以

增强投资组合收益。

6、此外,本基金还会运用折价套利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债券等其他固定收益类投

资策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参与融资业务策

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10%+中债综合指数收

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 A 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

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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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365 日 0.5%

365 日≤N<730 日 0.3%

N≥730 日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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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前一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0.95,固定管理费率:0%

管理费 前一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0.95,固定管理费率:0.8%

业绩报酬 R≤5%:0

业绩报酬 5%

业绩报酬

R>6%:Max[0,(R-5%)*20%*C*F*D1/360+(R-6%)*20%*C*F*D2/360-该笔份额在 X 日后已

计提的业绩报酬总额]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信息披露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证券、期货、股票期权等交易或结算费用,银行汇划

费用,相关账户开户费和账户维护费,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相关费用等。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业绩报酬费率为业绩报酬计提比例,为单次计提比例,非年费率。

3、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业绩报酬计提日为本基金分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日或本基金终止运作

日。本基金分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和本基金终止时提

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赎回资金中扣除。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分红日赎回的,赎回份额按照赎

回日提取业绩报酬的方法计提业绩报酬。

4、本基金分红日计提业绩报酬的,可提取的业绩报酬金额不得超过该笔基金份额本次分红金额的 20%。

5、推广期参与东方红-新睿 2 号集合的,X 日为东方红-新睿 2 号集合成立日;东方红-新睿 2 号集合存

续期参与东方红-新睿 2 号集合或红利再投 A 类基金份额形成的份额,X 日为份额参与日或红利转份额日。

6、R 为该份额 X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原东方红-新睿 2 号集合份额的期限连续计算)至本次业绩报

酬计提日期间的年化收益率,具体计算公式为:R=(A-B)/C×360/D×100%

A 为业绩报酬计提日该类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B 为 X 日该类份额的单位累计净值或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C 为 X 日该类份额的单位净值或基金份额净值;

D 为 X 日与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间隔天数,D=D1+D2,其中 D1 为 X 日(含)与基金合同生效日(不含)

之间的间隔天数,D2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与业绩报酬计提日(含)之间的间隔天数;特别地,对于基

金合同生效日(含)后红利再投 A 类基金份额形成的份额,D1 为 0,D2 为 X 日(含)与业绩报酬计提日(含)

之间的间隔天数。

F 为该笔提取业绩报酬的份额。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

风险,参与债券回购、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科创板股票、存托凭证、融资业务

的投资风险,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

险,投资北交所股票的风险,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其

他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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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采用逐笔计提法收取业绩报酬,披露的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未扣除基金管理人业

绩报酬前的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不同时间参与的 A 类基金份额因参与时份额净值不同,持有期限不同,赎

回时应承担的业绩报酬金额不同,实际赎回金额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

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

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客服电话:400920080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