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7-07 06:07:51

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7月06日

送出日期:2023年07月0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永裕平衡养老三年 基金代码 009385

基金简称A 天弘永裕平衡养老三年A 基金代码A 009385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8月26日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3 年持有期限

基金经理1 王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04月2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07月11日

基金经理2 余浩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06月0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07月13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即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后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通过控制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将风险等级限制在平衡级,并力争在此风险等级约束下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公募 REITs”)、香港互认基金等)。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其他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高于基金资产的6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投资策略(证券投资基金精选策略、A股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公募 REITs 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同时,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平衡的基金。

注: 详见《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章节。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0万<M<100万 0.60%

100万≤M<200万 0.40%

200万≤M<500万 0.30%

500万≤M 1000元/笔

赎回费 - -

注: 1、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申购

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对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设有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

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0%

托管费 0.15%

其他费用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注: 1、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H=E×0.70%÷当年

天数,H为A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投资

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部分对应的资产净值)×A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占比,

若为负数,则E取0。

2、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H=E×0.15%÷当年天数,

H为A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投资于本基

金托管人所托管基金的部分对应的资产净值)×A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占比,若为

负数,则E取0。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

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保收益,可能发生亏损。(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而言,本基金设

置了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

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3年的年度

对日止。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将面临不能赎回的风险。(2)本基金作

为基金中基金,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具有对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

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3)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风险: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

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

担不同程度的风险。(4)本基金作为基金中基金,除了承担投资被投资基金的管理费、托管

费和销售费用(其中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

括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

等)外,还须承担本基金本身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不收取基金财产中持有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的管理费、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的托管费),因此,

本基金最终获取的回报与直接投资于其他基金获取的回报存在差异。(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

资风险: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资产支持证

券可能面临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因此本基

金可能间接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和政治风险、会计制度风险、税务风险等风险。

并且,由于本基金可以投资于QDII基金,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确认日、支付赎回款项日以及份

额净值公告日等可能晚于一般基金。(7)本基金可投资于商品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商品基

金可能面临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投资商品期货合约的风险、盯市风险等商品投资风险。(8)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应当终

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即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

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合

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后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

还将面临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9)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

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

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10)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的风险。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

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终止上

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以及公募REITs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

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风险。2、其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职业道德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政策变更风险、本基金

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

95046]

●《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