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7-10 06:34:14

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编制日期:2023年7月8日

送出日期:2023年7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时互联网主题混合 基金代码 001125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04-28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16-07-20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郭晓林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13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八章了解详细情况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挖掘成长性行业和企业所蕴含的投资机会,追求超

投资目标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

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

投资范围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觃定。

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投资于互联网主题相

关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如法律法觃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其他资产投资策略三个部分。

主要投资策略

其中,资产配置策略方面,基金管理人基于对经济周期及资产价格发展变化的理解,通

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政策导向等各方面因素,建立基金管理

人对各大类资产收益的绝对或相对预期,迚而作出对各大类资产配置权重的判断。

股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所定义的互联网主题范畴是指从事、布局互联网相关产业的

行业及公司;受互联网技术、互联网产业发展影响以及依托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

互联网产业开拓业务、转型升级的行业及公司。在股票组合构建策略方面,以深入的产

业趋势研究和公司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积极挖掘互联网主题相关的行业和企业所蕴含的

投资机会。清晰的产业发展趋势的认知、敏锐的商业延拓前景的感知以及审慎的资本市

场前瞻性判断是基金做好投资管理的内在核心。其他资产投资策略有债券投资策略、权

证投资策略、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

风险收益特征

券型基金,具有中高等风险/收益的特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迚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50万元 ≤ M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100%计

N

入资产

100%计

7天 ≤ N

入资产

至少

30天 ≤ N

资产

至少

赎回费

90天 ≤ N

资产

至少

180天 ≤ N

资产

至少

730天 ≤ N

资产

N ≥ 1095天 0.00%

注: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

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比例 1.20%

托管费 固定比例 0.2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基金相关的信息抦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基金相

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

其他费用

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

国家有关觃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

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

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觃要求的销

售行为及违觃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风险揭示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相对灵活的资产配置比例容易造成收益波动率大幅提升的风险。本基金为主题

型基金,将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互联网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该类证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

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其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

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不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股价格表现低于

预期的风险。因此,本基金所投资的互联网主题相关证券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不其他未投资的证券不同,造成本

基金的收益低于其他基金,或波动率高于其他基金或市场平均水平。此外,由于本基金还可以投资其它品种,这些

品种的价格也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产生特定的风险,并影响到整体基金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觃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

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

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另外本基金可以通过投资于股指期货迚行套期保值或有效管理,股指期货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

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不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基差风险、交易对手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

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不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

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不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

持有人不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

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

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

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抦露监管方面不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

的其他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

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觃风险和其他

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

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