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9-22 06:14:00
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发
起式(FOF)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9月21日
送出日期:2023年9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
基金简称 一年持有混合发起式基金代码 013254
(FOF)
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
下属基金简称 一年持有混合发起式下属基金代码 013254
(FOF)A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12-07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含)(对
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
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
(含)(对于申购份额而
言)起至1个公历年后对
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
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
运作方式 开放式(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
一日止为最短持有期限,
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
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
申请。
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
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
作日(含)起,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12-07
基金经理的日期
袁冠群
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9-06
开始担任本基金
杨志远 2021-12-07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8-01
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自2022年11月16日起
增设Y类基金份额。
Y类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投资业务设立的单独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
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的相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取
投资目标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持续稳定的投
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
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互认基金、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
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
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
(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3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
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
置中枢为20%,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10%-25%。其中混合型基金
仅指最近连续四个季度披露的基金定期报告中显示股票投资比例高
于基金资产的60%或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基金资产60%以上投资于
股票的混合型基金。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1、资产配置策略
2、证券投资基金精选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4、股票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7、流动性管理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中基金及货币市场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6-30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3.08% 其他资产
3.79%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6.10% 固定收益投资
87.03% 基金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2-12-31
1.00%0.50%0.00%-0.50%-1.00%-1.50%-2.00%-2.50%
2021 2022
净值增长率 0.26% -1.94%
业绩基准收益率 0.56% -1.62%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
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非养老
M
金客户
非养老
100万元 ≤ M
金客户
非养老
300万元 ≤ M
金客户
申购费(前收费)
非养老
M ≥ 500万元 每笔1000元
金客户
养老金
客户
- 每笔500元
(直
销)
赎回费: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
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1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
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可申请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
为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20%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
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的
特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最短持有期风险、资产配置风险、投资于其它基金所面临的风险(包
括但不限于业绩风险、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双重收费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政策
风险、交易型基金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等)、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等。
(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
不保本保收益,可能发生亏损。
1、最短持有期风险。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而言,本基金设置了1个公历年的最短持有期
限,投资者只能在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2、资产配置风险。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策略进行大类资产配置,设置了权益类资
产战略资产配置中枢为20%,可能发生基金实际的资产配置情况与预设的大类资产配置中枢
发生偏离的风险。
3、投资于其它基金所面临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
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因此本基金所持有基金所面临的各类风险都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包括但不限于:
(1)业绩风险。
(2)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
(3)双重收费风险。
(4)基金运作风险。
(5)政策风险。
(6)交易型基金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4、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6、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投资者
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根据个人养
老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
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
养老金。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